协和京山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就自动洗消工作站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吸内科自动洗消工作站项目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29
3、设备名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
4、设备档次:国产一线品牌
5、采购数量:壹套
6、采购预算: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超出预算为无效报价)
7、设备基本功能要求:自动控制,操作简单,具备追溯功能,自动加液及排空,设备自身消毒简便,能自由移动,支持目前主流消毒剂,具备内镜侧漏报警功能,全程消毒液浓度监测,镜身干燥功能等。
8、货物需求及商务条件、设备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并符合本公告规定资质要求均可参与询价。
3、参与询价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参与询价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授权。
4、对于设备的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具有《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三、参与询价供应商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报名资料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及身份证原件;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附件二)。
4、参与询价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参与询价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授权。
5、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6、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附件二),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二)报价单(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见附件二)
(三)询价响应文件叁本(正本壹本、副本贰本)
注:(1)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可密封;(2)报价单单独密封;(3)询价响应文件(含资质文件、报价单、商务和技术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正本、副本均密封于一个文件袋(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以上3项资料按要求编制和封装后接受邮寄方式送达(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现场送达。不按要求编制和密封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询价截止时间
询价公告挂网当天起5个工作日
五、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 编:431800
电 话:0724-7337258 吴主任 13677267960 李老师
电 话:0724-7337325(相关技术参数咨询)汪科长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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