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京山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遴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和京山医院遴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23
3、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万元(超出预算为无效报价)
4、项目内容:
(1)DR机房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包含设备性能检测)。
(2)放疗定位CT机房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包含设备性能检测)。
(3)2019年度全院放射设备状态检测及场所防护检测(射线装置明细见附件) 。
5、项目要求:合同签订生效3天内完成DR机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预评价,向医院提供正式报告。项目内容中的其他相关检测及报告在半月内完成。
6、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不分包。报价为项目内容的全部报价,且报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
7、付款方式:预评、控评及检测完成后,经主管部门批复后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具备防护检测、性能检测、建设项目评价等资质,并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平台备案。
3、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及接受过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评价资质等培训。
三、提交询价单时必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四)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三)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
4、提供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书》,出具具备防护检测、性能检测、建设项目评价等资质,并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平台备案的证明文件。
5、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及接受过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评价资质等培训证书。
6、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一)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附件二),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价单(格式自拟)及以上证明材料接受现场送达和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的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四、报名截止时间
询价公告挂网当天起3个日历天
五、询价地点
协和京山医院会议室(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行政办公楼七楼)
六、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 编:431800
电 话:0724-7337258 吴主任 13677267960 李老师
电 话:0724-7337212(相关技术参数咨询)叶科长
注:自行下载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随同报名资料交协和京山医院招标办。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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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白班):0724-7239555
服务电话(夜班):0724-7221235(含节假日)
湖北省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