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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泵、踝关节镜配送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协和京山医院 发布时间: 2019-12-02 访问次数: 4301

协和京山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就胰岛素泵、踝关节镜配送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胰岛素泵、踝关节镜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46

三、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9.5万元,各包超预算报价无效。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二个包,具体内容见下表,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采购要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设备来源

预算金额

(万元)

总预算(万元)

包一

胰岛素泵

6

不限

15

15

包二

踝关节镜

1

进口品牌

4.5

4.5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对于设备的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具有《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六、参与报名供应商需提供如下资料:

1、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一);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一)。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附件一)。

4、报名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6、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附件一),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1)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2)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邮寄报名者须先电话向医院招标采购办(0724-7337258)报名,然后邮寄报名资料,且确保招标采购办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中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微信或QQ邮箱均可),否则后果自负。

七、报名截止时间

竞争性磋商公告挂网当天起至2019年12月5日15时止。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报名时间顺延,直至满足三家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八、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  编:431800

电  话:0724-7337258  张科长      

电  话:0724-7337325(相关技术参数咨询)蔡科长

 

 

附件一.docx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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