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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七十周年晚会编创、排练及演出等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协和京山医院 发布时间: 2019-11-21 访问次数: 1245

京山市人民医院为迎接建院70周年院庆,拟筹备文艺晚会。现就晚会编创、排练及演出等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京山市人民医院建院七十周年晚会编创、排练及演出等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42

项目预算:15.5万元(超预算为无效报价)

晚会主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回顾京医历史,传承京医文化,展示京医成就,弘扬京医精神为主题。

晚会预计时长:约120分钟。

晚会地点:京山市大礼堂

服务内容及要求:负责演出筹备期间的节目创作、诗词创作、台本撰写、节目编排、音乐制作、晚会现场视频的录音录像及后期制作、节目彩排、正式导演等工作。演员以医院职工参与为主,并作相应培训指导,可增加专业演员和主持人。晚会要求隆重正式,有质量、有观感、可欣赏,节目要求有内涵。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4.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5.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提供相关证件及诚信情况,如有虚假和情况不符,一经查出,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4、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截止时间

竞争性磋商公告挂网当天起至2019年11月26日15时止。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报名时间顺延,直至满足三家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  编:431800

电  话:0724-7337258  张科长       

电  话:0724-7337210(相关参数咨询) 余科长

 

附件一(1).docx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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