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和京山医院根据纪念建院70周年系列活动需要,就宣传片拍摄事宜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和京山医院成立7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34
3、项目内容:①拍摄协和京山医院成立70周年宣传片一部,通过视、听、语言及特效等多种表现方式,向社会各界展示协和京山医院建院70年来的发展变化和成长历程。②医院提供宣传片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史料图像素材,供应商负责宣传片的脚本创作、实地拍摄、后期制作、影视特效包装和成片制作等。③宣传片拍摄及制作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片长:8-12分钟。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最高限价:20万元,每分钟不超过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此限价含前期创作费(含剧本及分镜头)、现场拍摄费、后期制作费(含中文配音、编辑修改调色)、拍摄及制作设备费、成片(含视频文件、光盘、硬件文件)费、摄制人员食宿交通费、各类税费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3、有丰富的形象宣传片的制作经验,近3年内有拍摄医院宣传片者为佳。
4、供应商须有电影级高清摄像机和配套的高清后期制作设备和硬件设备。
5、男配音演员普通话应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供应商为法定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邮寄报名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3、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4、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一)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附件一),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报名。邮寄报名者须先电话向医院招标采购办(0724-7337258)报名,然后邮寄报名资料,且确保招标采购办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中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微信或QQ邮箱均可),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名截止时间
磋商公告挂网当天起3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12日16时截止)
五、磋商地点
京山市人民医院会议室(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行政办公楼七楼)
六、采购人: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 编:431800
电 话:0724-7337258 张科长
电 话:0724-7337380(相关技术参数咨询)阮科长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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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白班):0724-7239555
服务电话(夜班):0724-7221235(含节假日)
湖北省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