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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京山医院特需病房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协和京山医院 发布时间: 2019-07-01 访问次数: 2204

协和京山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特需病房装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特需病房装修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XHJSYY-ZBB-201926

3、项目地点:协和京山医院外科楼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仟元(¥173000元)

5、项目规模:总面积231m2,共七间病房进行特需改造。其中骨外Ⅰ科两间(外科楼辅楼416室内面积31 m2,外科楼辅楼424室内面积38m2);骨外Ⅱ科两间(外科楼辅楼516室内面积31 m2,外科楼辅楼524室内面积38m2);骨外Ⅲ科一间(外科楼主楼316室内面积24 m2);普外Ⅰ科一间(外科辅楼616室内面积为31 m2);普外Ⅱ科一间(外科辅楼724室内面积38 m2)。

6、工程项目内容:施工范围内的装饰及安装工程,包括更换原病房进户门,拆除石膏板吊顶、瓷砖墙裙,更换集成吊顶、护墙板墙面,铺设PVC地面、卫生间门、洁具及强弱电、灯具等配套改造。详情参见项目清单(附件一)。

7、工期及要求:工期20 日历天,文明施工,必须做好防尘、防噪、防污染等措施及方案。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资质。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四)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五)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具有装饰装修经营范围)。

3、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资质复印件。

4、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函。

5、响应供应商必须填写《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二)和《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附件三),并签名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截止时间

磋商公告挂网当天起5个工作日

五、磋商地点

协和京山医院会议室(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行政办公楼七楼)

六、采购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编:431800

 话:0724-7337258  吴主任      

电  话:0724-7337331(相关技术参数咨询)雷科长

注:自行下载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填写,并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一.docx

附件二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三协和京山医院项目投标承诺书.docx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附件五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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