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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科蓝光婴儿培养箱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协和京山医院 发布时间: 2019-01-14 访问次数: 944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因报名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和京山医院新生儿科蓝光婴儿培养箱采购(第二次)

2、项目编号:XHJSSRMYY-20180726

3、采购预算:人民币21.6万元

4、采购数量:6台

5、设备来源:国产

6、设备档次:国产主流设备

7、设备特色功能要求:满足临床使用,适合新生儿科蓝光治疗及培养之用

8、质保期:至少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投标货物的经销商或制造商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

4、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响应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下载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由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缴纳。缴纳方式为:从单位银行账户转入京山市人民医院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京山市人民医院

帐    号:1754 6101 0400 0837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京源支行

五、开标时间

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

协和京山医院会议室(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行政办公楼七楼)

七、凡取得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至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我办。

八、招标人:协和京山医院/京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448号协和京山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办公室-行政办公楼5楼)

邮  编:431800

电  话:0724-7337258  吴主任

电  话:0724-7337325 (设备参数技术咨询)汪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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